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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线教学平台管理办法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16-03-18   点击量:

为适应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,实现教学优质资源共享,优化教学模式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)》和山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几点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自我校2016级成人高等教育函授、业余各学历层次和各专业学生起,所开课程利用“网络在线教学平台”试行辅助教学。

第二条 在线教学平台管理分为系统管理、教务管理、学生学习管理三级。

1、在线平台系统管理由浙江吉博教育科技公司实施。负责平台的课程资源开发;平台的正常运行、安全维护、网络服务和业务指导;平台二、三级管理的模块化设置、授权和运行等。

2、在线平台教务管理由学院教学部实施。负责制定教学计划;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线课程及选派辅导教师;线上学生数据的提供及注册、教材征订、考试管理、成绩管理、学生评教等教务活动;组织网络在线教学检查和质量监控;其他在线教学管理事项等。

3、在线平台学生学习管理由各函授站、夜大学、教学点在系统管理员和教学部管理员的指导下实施,执行普通权限管理。各教学站点要指定专门的管理员组织、指导学生在线平台学习。负责学生的在线学习组织和服务;督促学生按教学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课程的线上学习和练习;指导学生的线下课程自修与实践;对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进行评价、打分、统计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教学部;组织学生参加规定时间的线下课程辅导与考试等。

各级管理员要认真负责,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。如因人为原因非法设置或越级操作,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而影响全局工作,或使用过程中不当操作造成系统瘫痪等事故,依据教学管理事故相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。

第三条 在线平台试行“线上学习+线下自修+考前辅导+集中考试”的教学模式

1、线上学习。在线学习平台的用户群为学院在册函授、业余(夜大)学生。学生可按学院配发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在线学习平台,进行在线课程学习、在线作业练习及在线学习交流。同时,在线学习平台提供了丰富的在线教学相关资源,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下载后学习。

2、线下自修。学生在线学习的同时,可依据各课程的教材、教学大纲、教学辅导书等,进行自学与练习。

3、考前辅导。每学期末,教学部统一选派(有条件的站点征得教学部认定后可自行选聘)教师对所开课程进行面授辅导,线下辅导课时原则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课时的30%

4、集中考试。各课程在完成线上学习、线下自修和考前辅导之后,学院统一组织课程期末考试。考试采用集中、纸质形式,由各站点负责组织,教学部负责监控。

各门课程在线学习实际时长不足规定学习时长90%的学生,参加面授辅导不足规定辅导课时70%的学生,不能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。

第四条 学习成绩评定

学生课程学习成绩按下列方法评定(按百分制计算)

总成绩=线上学习进度分×20%+线上完成作业分×5%+班主任评价分×5%+期末考试分×70%

1、线上学习进度分:以学生本课程的在线学习实际时长统计为依据,以在线课程关闭时的实际学习进度为准。

2、线上完成作业分:依据学生线上完成的课程各章节测验所得分值汇总,以在线课程关闭时的实际得分为准。

3、班主任评价分:班主任以学生线上学习进度、学习态度为基准打分,在本门课程关闭前完成。

4、期末考试分:每学期结束时,由学院组织各课程期末考试,以评定的卷面成绩作为考试得分。

例:某学生《大学英语》课程的线上学习进度分为90分(实际完成线上学习时长的90%),线上完成作业分为80分,班主任评价分为80分,期末考试分为80分,该生《大学英语》课程最终总成绩计算如下:

总成绩

90×20%+80×5%+80×5%+80×70%

18+4+4+56

82(分)

第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部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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